
在房產往復里,如果買方沒能定期辦完往復手續,賣方一般有兩項主要權益:一是充公買方依然付的定金,二是針對買方違背房產交易條約(APS)的活動,進一步條款抵償這筆背約活動帶來的非常死亡。

不外需要明確的是,賣方不成坐視死亡擴大,必須聘請合理要領減少死亡。最常見的作念法,等于將房產從頭掛牌,出售給其他意向買家。
顛倒是在房價著落的市集環境下,從頭出售的價錢很可能低于原商定成交價。這種情況下,根據法律章程,原買方需承擔這部分差價死亡。
誠然,買方也不會紕漏痛快全額支付這筆差價,相通會念念主義找情理反駁,最常見的等于說“賣方從頭賣房時,沒盡到合理的減損牽累”,比如沒奮發爭取更高的賣價、營銷模式對抗等。
但這里有個要道:買方要念念解釋這極少,得拿出實足的把柄,舉證壓力不小,必須向法院提交有勸服力的材料,安省最近有一齊案子,就泄漏地闡明了這一端正。
$838萬房產往復,最終黃了
這起案件發生在安省密市,波及一套高端房產,原商定成交價為$838.5萬元,案件的中樞等于這套房產的往復失敗及后續抵償糾紛。

2023年5月,被告(買方)與原告(賣方)認真簽署了房產交易條約(APS),
條約中明確商定,買方在給與要約時需支付一筆定金,后續在2023年6月再支付一筆非常定金。
往復一出手就出現了問題,買方沒能在早先商定的交割日完成往復。
不外,接頭到買方后續支付了非常定金,還支付了按日計較的補償金,賣方痛快延伸往復交割期限。
之后,賣方又一次痛快延期,將最終交割日定在了2023年10月16日,但即便如斯,買方最終如故沒能完成往復,這筆房產交易透頂失敗。

按照法律章程和減損義務,賣方在往復失敗后飛速將該房產從頭掛牌,最終以$655萬元的價錢售予另一位買家。
賣家索賠超$200萬,買方急了
往復失敗后,賣標的法院告狀買方,條款抵償因背約變成的全部死亡。索賠金額主要分為兩部分:
1.差價死亡:原成交價與從頭出售價的差額,共計$183.5萬元($838.5萬-$655萬);
2.合手有老本:房產在延伸期內產生的各項用度,共計$55萬元。
關于賣方倡導的$55萬元合手有老本,買方莫得提議任何異議。兩邊的中樞爭議點,全皆鳩合在“差價死亡”上。
買方以為,對方在從頭出售房產時,莫得盡到合理的減損義務,是以我方不應該承擔全部$183.5萬元的差價死亡。

面臨買方的抗辯,賣方告成向法院提議了“膚淺判決”肯求。
所謂的膚淺判決,等于如果法院經過審查后以為,這個案件事實泄漏、爭議不大,不需要進行全面的法庭審理,僅憑現存材料就能作念出平允平允的裁決,且不存在需要通過認真審判智商料理的實驗爭議,就不錯告成作念出判決,無需銷耗時代和元氣心靈進行完好庭審。
而關于買方來說,要念念終止法院作念出膚淺判決,就必須向法院提交實足的把柄,解釋這個案件存在需要通過認真審判智商料理的實驗爭議。
需要顛倒防范的是,買方此時不成僅靠理論否定或清貧指控,而必須在這個階段就提交我方最有勁的把柄。
因為法院會假設——面前兩邊提交的材料,等于認真庭審時能拿出的全部把柄。
買方插囁不認賬,卻拿不出半點把柄
本案中,買方提議兩項倡導,試圖解釋賣方未盡減損義務:
1.賣方應提交行家意見,闡明其時市集現象及針對高端房產的合理營銷政策;
2.賣方掛牌價過高——買方宣稱,其時賣方本不錯給與一份總價更高的報價:買家譜付$700萬現款,另由賣方提供$200萬貸款支合手(即由賣方為買方提供部分購房貸款,買方分期償還),整個對價約$900萬,遠高于最終的$655萬成交價。
面臨買方的指控,賣方提交了充分的把柄,一一反駁,解釋我方依然盡到了合理的減損義務,具體把柄包括:
1. 房產在買方背約后的兩周內,就從頭掛牌出售,開動掛牌價與兩邊早先簽署交易條約(APS)時的約訂價錢一致,不存在拖延掛牌、成心高價掛牌的情況;
2. 后續根據市集情況,賣方屢次對掛牌價進行了下調,而況保留了掃數與潛在買家的價錢決議記載,解釋我方一直在積極爭取更高的售價;
3. 除了從頭出售,賣方還接頭過將房產出租,以此減少合手有工夫的死亡,并非只單一依賴出售這一種模式;
4. 賣方聘請了多渠說念實施模式,不僅通過MLS掛牌,還通過其他渠說念進行宣傳,包括面向高端潛在買家的雜志告白,盡最大努力尋找安妥的新買家。

更要道的是,買方雖反復質疑$655萬轉售價過低,以為房產本應賣出更高價錢,但恒久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評估闡明或其他把柄,解釋該轉售價低于其時的市集所理價錢。
即便法院已挑升延伸數月時代,賜與買方補充把柄的契機,買方最終仍未提交任何實驗性把柄來相沿其抗辯倡導。
聚合兩邊提交的掃數把柄,法官最終作念出認定:
買方沒能提交任何靈考據據,解釋賣方在爭取最好售價流程中存在不對理活動;
賣方提交的把柄充分,足以解釋其已聘請合理、可行的要領——積極尋找新買家、爭取更高售價;
最終$655萬轉售價真確反應了其時市集情況,也真確體現了賣方因買方背約而失去的往復利益。

因此,法院最終判決:被告(買方)需向原告(賣方)支付全部$183.5萬元的差價死亡,加上兩邊依然招供的$55萬元合手有老本。
此外,買方還需支再付判前利息、判后利息,以及$20693.85元的訴訟用度,整個抵償金額卓越$240萬元。